中国首例违法使用ODS涉刑案件宣判

※发布时间:2020-10-29 8:30:37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jiqinggushi本报4月27日讯 记者郄建荣 全国首例违法使用ODS(消耗臭氧层物质)涉刑案件近日在浙江省宣判。生态部今日透露,浙江省湖州市德清明禾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禾公司)代表人祁某因违法使用三氯一氟甲烷(CFC-11,俗称氟利昂)生产组合聚醚,被浙江省德清市法院以污染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我国是《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的缔约国。据生态部介绍,中国高度重视蒙特利尔议定书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组建了国家臭氧层领导小组,成立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对受控物质进出口实施有效监管。

  2019年6至8月,生态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ODS专项执法行动,派出11个工作组对ODS重点省市开展专项检查。其中,浙江工作组在对明禾公司的突击检查中,发现企业台账的原料入库单上有异常,并在部分手写的生产配方便条上多次出现CFC-11记录,而该公司2017年通过的环评审批文件上明确其主要利用聚醚多元醇、一氟二氯乙烷(HCFC-141b)发泡剂等原料生产并销售组合聚醚。

  生态部执法局立即将明禾公司涉嫌违法采购CFC-11生产组合聚醚的线索转交地方,并多次指导、协调地方办理这一案件。当地高度重视,环等部门紧密配合全力侦办。在各方通力合作下,办案人员克服重重困难,查清明禾公司近3年来违法采购、使用849.5吨CFC-11生产组合聚醚的犯罪事实,并先后赶赴江苏、河南、山东等地将上游CFC-11供应商韩某等4人全部归案。

  据生态部介绍,目前,这一案件由德清县宣判。除了祁某被外,明禾公司因违法使用CFC-11生产组合聚醚犯污染罪被判处罚金7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40余万元。生态部说,这一案件也是迄今为止国内聚氨酯泡沫行业首起因违法使用ODS被判实刑的案件,充分体现了我国对涉ODS违法行为“零”的态度。

  生态部表示,中国一贯高度重视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并把严格执法作为巩固履约的重要保障。近年来,生态部持续开展了ODS专项执法行动,通过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高压,坚定了全球臭氧层。今后,生态部还将一如既往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使用ODS行为,持续强化监督管理,对涉ODS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本报4月27日讯 记者郄建荣 全国首例违法使用ODS(消耗臭氧层物质)涉刑案件近日在浙江省宣判。生态部今日透露,浙江省湖州市德清明禾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禾公司)代表人祁某因违法使用三氯一氟甲烷(CFC-11,俗称氟利昂)生产组合聚醚,被浙江省德清市法院以污染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我国是《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的缔约国。据生态部介绍,中国高度重视蒙特利尔议定书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组建了国家臭氧层领导小组,成立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对受控物质进出口实施有效监管。

  2019年6至8月,生态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ODS专项执法行动,派出11个工作组对ODS重点省市开展专项检查。其中,浙江工作组在对明禾公司的突击检查中,发现企业台账的原料入库单上有异常,并在部分手写的生产配方便条上多次出现CFC-11记录,而该公司2017年通过的环评审批文件上明确其主要利用聚醚多元醇、一氟二氯乙烷(HCFC-141b)发泡剂等原料生产并销售组合聚醚。

  生态部执法局立即将明禾公司涉嫌违法采购CFC-11生产组合聚醚的线索转交地方,并多次指导、协调地方办理这一案件。当地高度重视,环等部门紧密配合全力侦办。在各方通力合作下,办案人员克服重重困难,查清明禾公司近3年来违法采购、使用849.5吨CFC-11生产组合聚醚的犯罪事实,并先后赶赴江苏、河南、山东等地将上游CFC-11供应商韩某等4人全部归案。

  据生态部介绍,目前,这一案件由德清县宣判。除了祁某被外,明禾公司因违法使用CFC-11生产组合聚醚犯污染罪被判处罚金7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40余万元。生态部说,这一案件也是迄今为止国内聚氨酯泡沫行业首起因违法使用ODS被判实刑的案件,充分体现了我国对涉ODS违法行为“零”的态度。

  生态部表示,中国一贯高度重视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并把严格执法作为巩固履约的重要保障。近年来,生态部持续开展了ODS专项执法行动,通过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高压,坚定了全球臭氧层。今后,生态部还将一如既往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使用ODS行为,持续强化监督管理,对涉ODS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