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酒店的治安管理,保障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治安管理法》和有关法规,特制定本须知,望各位自觉遵守。
2、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及数额较大的现金,应交酒店统一保存。如不寄存,可在登记卡上签字说明,发生意外,酒店概不负责。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酒店安全制度,服从酒店工作人员管理,出入酒店主动出示住宿证件,会客填写《会客登记表》。
5、严禁在酒店内进行******、赌博、吸贩毒品、物品、搞、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7、不准在客房内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使用音响器材影响他人休息。如遇特殊情况,应通知客房中心和值班人员。
10、客房内不得使用明火,不得乱拉电线或随意安装使用电器设备,不得随意撤并床铺,不得堆放货物。
13、自觉酒店治安秩序,做好防火防盗,防等安全防范工作,发现有可疑情况及时报告酒店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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