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风俗习惯> 文章内容

鄂伦春民族文化的与传承

※发布时间:2017-11-5 12:11:11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鄂伦春自治旗成立于1951年10月1日,是我国最早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位于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东北部、大兴安岭东南麓。北与省呼玛县以伊勒呼里山为界,东与嫩江县隔江(嫩江)相望,南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阿荣旗接壤,西与根河市为邻。全旗面积59880平方公里(含省大兴安岭地区管辖的加格达奇、松岭两区面积18910平方公里),是呼伦贝尔市面积最大的旗市。鄂伦春自治旗幅员辽阔、美丽富饶,有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蒙古、汉等23个民族生活在这里,总人口28万人(不含加松两区18万人口)。据2016年统计数据,全旗5个猎区乡镇7个猎民村鄂伦春族2537人(其中鄂伦春族猎民1072人),旗辖8镇2乡,82个行政村、30个社区。全国重点文物鲜卑旧墟石室遗址“嘎仙洞”是建立过北魏王朝的鲜卑民族发祥地,1988年被列为国家重点文物,2006年被评为自治区十大历史名胜之一。

  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鄂伦春民族文化作为中华民族文化体系中的一种特有文化和重要组成,具有悠久的历史、浓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民俗资源。鄂伦春自治旗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文化产业工作中,和鄂伦春民族文化是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做好鄂伦春民族文化的和传承,就必须正确认识鄂伦春民族文化发展的现状,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科学的和发展措施,充分发挥鄂伦春民族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变文化资源优势为文化产业优势,真正发挥鄂伦春民族文化在加快地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动力作用。

  鄂伦春语属于满——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有语言无文字,鄂伦春人现在主要学习和使用汉语文。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鄂伦春人现有8196人。主要分布在自治区东北部呼伦贝尔市的鄂伦春自治旗、扎兰屯市鄂伦春民族乡、省黑河市逊克县的新鄂民族乡和新兴鄂伦春民族乡、爱辉区新生鄂伦春民族乡、大兴安岭市的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民族乡和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

  (一)文化内涵。鄂伦春族是一个历史悠久、游猎于外、大、小兴安岭的古老民族,在漫长的融合、迁徙、发展和游猎过程中,不断地汲取吸收其它民族文化的精髓,最终形成独特的基于森林狩猎生活的文化面貌,其文化内涵体现在狩猎文化、萨满文化、传统音乐文化、传统舞蹈文化、民间文学文化、传统节日文化、服饰文化、桦皮文化等八大系列,非物质文化内容深厚而丰满,几乎涵盖了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

  (二)文化历史。据史载,鄂伦春人在元明时期主要分布在贝加尔湖沿岸、外兴安岭、流域直至库页岛的广大地区,称“林木中百姓”。他们那时有几万人。17世纪至18世纪初,他们逐渐迁移到南岸大小兴安岭地区。在这山高林密的特殊地理和自然条件下,他们依然以氏族为单位从事狩猎、饲养驯鹿、采集和捕鱼等传统的生产生活,创造并发展出具有浓厚民族特点的狩猎、桦树皮、兽皮、熊、萨满教等文化。其传统文化是一个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自足完整体系。清代皇家称他们为“使鹿部”、“使马部”、“索伦部”等。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在民族识别中根据本民族意愿,识别为鄂伦春族。

  鄂伦春人刚来大兴安岭的时候,这里人烟稀少,马鹿、驼鹿、狍子、野猪、熊、灰鼠、飞龙、棒鸡和水中鱼类繁多,从此他们就以此为家,兢兢业业地守护着这片森林。那时,鄂伦春人以吃野生动物肉为主、吃山林野菜野果为辅,饮用奶茶、树汁和树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以游猎经济为主的生计。

  早期,为方便狩猎和饲养驯鹿、马,山林鄂伦春人曾居住一种易于拆迁的帐篷式“撮罗子”。这种“撮罗子”高约1丈,直径1.2丈,用25~30根落叶松杆搭成伞形。夏季用松树皮围盖,冬季用鹿皮等遮蔽。

  早期,鄂伦春人狩猎工具有扎枪、弓箭和燧石枪、猎刀、砍树刀、鹿狍哨等。桦树皮船、滑雪板等也必不可少。20世纪初始,他们开始使用俄式“别力弹克”快枪,后又陆续使用“七·九”、“七·六二”和小口径步枪等,从而大大提高了狩猎能力。俄式和弹药是猎民用昂贵猎物如鹿茸等从俄商手里直接交换而来。

  鄂伦春人的早期衣着、铺盖都用马鹿、驼鹿、狍子等野生兽皮制成。他们的兽皮加工工艺极为古老。各种制品用兽筋制成细线缝成,可做四季用的皮帽、皮衣、皮裤、皮鞋、皮被褥、皮包及其他制品,并有纹样古朴的装饰。桦树皮容器也很普及。人们还用桦树皮剪出惟妙惟肖的动物形象,也善于雕刻木质、骨质、鹿角质的动物造型。

  鄂伦春人的传统文化在20世纪经历了重大变迁,后,随着国家《野生动物保》的颁布,1996年1月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作出禁猎决定,全体鄂伦春人彻底告别了传统的狩猎业生产生活,了以种植业为主的多种经营的道。

  ——狩猎文化。狩猎文化是鄂伦春人千百年来在大、小兴安岭和外兴安岭地区的游猎生活中与自然不断碰撞而形成的与特定的自然相适应的文化行为。“自然而遵从自然”的思维观念,游动迁徙的方式,合作和分享的社会准则,遵守和豁达的平和心态,构成了狩猎文化的基本特征。

  ——萨满文化。鄂伦春人早期萨满教,是以有灵为其核心的体系。每个氏族都有自己的萨满。氏族长一般由萨满担任。氏族社会中出现的一切矛盾或等事宜,均由萨满出面解释或解决。他们对火的也很普遍。另外,他们对熊有着既又恐惧的心理。当猎到熊时,要将熊骨熊头风葬,并且禁食熊身上的某些部位。

  ——传统音乐文化。长期的游猎生活,使得鄂伦春族丰富多彩的民歌,以其特有的风格,顽强的生命力得以保存下来。鄂伦春族民歌以山岭上人的粗犷、豪放、多彩多姿、悦耳动听的曲调为主,着鄂伦春族人民在那特定的历史阶段所经历的痛苦与欢乐。它是鄂伦春族人民的生产方式、风俗习惯等诸多社会生活的缩影,为我国民族学、民俗学、语言学等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宝贵的历史资料。

  鄂伦春民歌,都是自编自唱的。一般是即兴演唱,内容多是大自然和爱情,叙述狩猎生活和斗争,节奏明快悠扬。它们中间最流行的一支歌是《鄂呼兰、德呼兰》,曲调唱出来非常感人,是大自然的民歌曲调。

  好生活、感谢的民歌,如五十年代初,在呼玛河流域曾流行过《过去住“撮罗子”》的民歌。这首民歌以它那古朴而简洁的语言,了把鄂伦春人救出以及鄂伦春族人民的感激之情。

  反对父母包办、争取爱情是多少代青年男女的共同心愿。在呼玛河流域,曾经有七位英俊的猎手,热爱着七位美丽的姑娘,他们的锁链,双双逃进深山去寻找幸福的婚姻生活。尽管他们失败了,却用生命和鲜血谱写了《三十天》的爱情篇章。

  ——传统舞蹈文化。鄂伦春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每当打猎胜利归来或节日里,都要进行歌舞狂欢,无论男女老少都会唱歌、跳舞。民间最流行的舞蹈有多种:有模仿动物和飞禽的舞蹈,如“黑熊搏斗舞”、“树鸡舞”; 有直接表现劳动的“红果舞”;有“依哈嫩”舞,表现打到野兽后,高兴地将猎获物往马上驮的情景;还有一种叫“依和那仁”的舞,是仪式性舞蹈,过去在传家谱和族谱时跳这种舞,有一种男女都能参加的集体舞蹈“阿苏亚”,跳舞时人数多少不限,表演时先由一人领唱大家随之且歌且舞,内容多半是歌唱打猎胜利而归的英雄。另外,萨满跳神的动作,实际也是各种动物跳跃、动作的再现。

  ——民间文学文化。鄂伦春人的民间传说、、故事、谚语、谜语十分丰富。说唱文学有“摩苏昆”和“坚珠恩”,说唱故事有《英雄格帕欠》,有《“恩都力”造人》等等,“篝火舞”、“阿罕伯舞”以及“公野猪搏斗舞”即“爱达哈喜楞舞”等都反映了他们同自然界的各种关系。

  ——传统节日文化。鄂伦春人的传统节日主要有“奥米那”、阿涅(春节)、正月十六(灰日)、二月初二、罕希(清明)、祭火日(腊月二十三)等。这些节日都要祭神、祭祖,并有着吉庆、、祝福的含义,同时举办歌舞娱乐活动。节日期间,各氏族相互缔结婚姻,交流狩猎经验,重新划定氏族间的狩猎场所和界线。他们还各自拿着最好的猎获物、精心加工的皮毛制品或桦树皮手工艺制品进行交换。上述活动基本上都以家族“乌力楞”为单位进行。

  1991年开始,根据鄂伦春族群众意愿设立“鄂伦春族篝火节”,在每年的6月18日举行。篝火节以穆昆达带领族人祈福开始,熊熊燃起的篝火象征着鄂伦春人生生不息的。篝火节上的迁徙、采集、渔猎、煮食、婚恋、敬火神、吸鹿哨、燃篝火等与狩猎文化息息相关的生活艺术形式让民族文化大放异彩;传统的竞技比赛,如赛马、射击射箭或摔跤、拉钩、扳腕、颈力绳赛、划桦皮船赛等游猎生活的表演极富观赏性;老人的祭拜火神祈求平安,猎人的肩胛骨占卜,枪占卜等让大家感受着并不遥远的森林记忆;篝火节上,还要进行民歌和民间舞蹈的表演、比赛。在篝火节的会场,各流域的女人们拿出精美的狍皮和桦树皮手工艺制品向大家展示自己精湛的手艺。晚上,人们在搭好的“斜仁柱”里生火煮肉,在外面围着篝火边舞边唱。

  ——服饰文化。鄂伦春人在解放前主要是靠狩猎维持生活,他们长年游猎于深山老林之中,为了适应北方的寒冷气候,鄂伦春人的衣着、被褥、鞋袜等都是用所猎获的野兽皮缝制的。在各种野兽皮中,又以狍皮为最多,狍皮服装的款饰,花样均比犴皮和鹿皮的要多,那是因为狍皮不仅柔软、实用,而且还便于加工制作。用兽皮缝制的服装不仅耐磨,而且能御寒,完全适合于北方寒冷气候和终年穿山越林的游猎生活。鄂伦春人根据不同的季节猎取不同的动物,并制作许多不同的服装,饰物。

  ——桦皮文化。鄂伦春人生活的大小兴安岭,桦树遍地丛生,勤劳的鄂伦春人没有大自然的馈赠,棵棵白桦树,张张桦树皮经过他们灵巧的双手,就变成了各种各样的桦皮器皿、桦皮船等生产生活用具和工艺品,形成了古朴典雅的桦皮文化。

  每年的初夏时节,桦树水分大,是鄂伦春人剥取桦树皮的季节。他们选取粗壮、挺直而又光滑的桦树,用刀子在树干的上端和下端各划开一圈口子,然后再在上下两口间竖划一刀,用双手将长方形的桦皮顺树干慢慢撕下。来年,这棵树又能生出新的桦皮。

  用桦皮和马尾或狍、鹿、犴筋捻成的线缝制各种所需的用品,并在雕绘上各种花纹图案。大型的桦皮用品有衣箱、水桶、篓子。中型的有盆、帽盒、针线盒、采集贮存野果用的小桶。小型的有碗、烟盒、药盒等。除了一般的生活用品外,鄂伦春人还能用桦皮造船。桦皮船窄而长,一般宽不到1米,长约5米。它是用松木板做成两头翘起的骨架,用大张没有孔洞的桦皮做船底和船帮。全船不用一根铁钉,而是用松木削成钉,用以加固各部位。这种船可乘坐二三个人,用单桨划行即可。划行时声音极小,划着它出猎,有利于接近猎物,捕获野兽。

  桦皮制品制作简单,结实耐用,不怕水、不怕碰撞,而又携带轻便,这些传统的生产生活用品充分反映了狩猎文化的传统特色。

  (四)民族文化定位。以展现鄂伦春民族“勤劳勇敢、崇尚自然、自强不息、豁达”作为鄂伦春民族文化定位的核心和出发点,以鄂伦春族世代游猎于大小兴安岭在漫长的游猎生活中,所形成和创造的独具特色的衣、食、住、行等物质文化,以及有着浓郁森林特色的萨满教、风俗习惯、文学艺术、伦理等文化,来全面展现独具特色的森林狩猎文化。

  民族地区稳定是民族文化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民族文化发展是民族地区稳定的内在要求和推动力量。民族地区稳定是一种动态的稳定、发展的稳定。要使其从原有的稳定发展到更高层次的稳定,有赖于民族文化发展为稳定赋予新的内容和活力。

  为使鄂伦春自治旗各民族团结稳定,自治旗旗委、旗结合自治旗实际制定了相应的民族文化政策,政策的制定,是对、尊重少数民族文化,并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民族文化所实行的政策,其基本原则是各民族文化共同繁荣发展的方针,并为促进各民族文化的发展和进步创造条件。制定少数民族文化政策,即繁荣民族文化事业、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培养少数民族文化人才、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设施建设、和合理开发民族文化资源、开展民族文化交流活动等。

  作为我国仅存的狩猎民族,鄂伦春族被誉为“北半球渔猎民族活化石”,鄂伦春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中的瑰宝。自治旗始终高度重视民族文化的和发展,深入实施“民族历史文化名旗”战略,将挖掘、和传承鄂伦春民族文化作为建设文化大旗的核心工作来抓,已成功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3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7项。

  随着生产生活方式的演变,许多口耳相传的鄂伦春民族文化濒临,民族传统技艺亟待挖掘抢救。鄂伦春自治旗为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稳定,发展民族文化,制定了相关民族政策。于2014年制定并于10月1日起施行《鄂伦春自治旗鄂伦春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治旗鼓励通过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等方式募集资金,建立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基金;自治旗要建立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传承单位命名制度,在鄂伦春族居住相对集中、原生态文化保留较好的区域设置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生态区。《条例》还,自治旗教育部门应组织编写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教材,学校也应开设传统文化课程。2016年8月1日,鄂伦春自治旗发布实施《鄂伦春自治旗民族教育条例实施细则》,该细则是在2002年7月1实施的《鄂伦春自治旗民族教育条例》基础上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鄂伦春自治旗民族教育条例实施细则》中对自治旗人民设立民族文化传承专项经费、民族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民族文化教科研发专项经费;优先改善民族学校、幼儿园办学条件;民族中小学、幼儿园要开设鄂伦春族语言、手工艺品制作、民族歌舞、民族体育等优秀传统文化课程作为地方课程列入教学计划;民族学校、民族教师、民族学生享受相关优先、补助待遇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

  有了传承民族文化相关政策出台的有力支撑,自治旗上下各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对各民族政策加以认真贯彻执行,对促进自治旗民族团结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多年来,自治旗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良好局面。一是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通过制作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册、举办鄂伦春民族服饰大赛、鄂伦春语比赛、送图书进校园、全旗“民族团结进步杯”职工篮球赛、网球邀请赛、足球赛、乒羽等多项体育赛事等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全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自治旗多次获得国家及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同时积极开展旗内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目前自治旗共组织召开了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共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83个、模范个人373名。二是认真做好民族贸易企业的认定工作。在清除不符合条件的民贸企业的同时做好为符合条件民贸企业的申报认定工作。目前,全旗共有民族贸易企业31家,并举办了一期民贸企业业务培训班,全旗31家民贸企业的法人和财务人员共计60余人参加培训,为满足少数民族群产生活的特殊需要,繁荣民族地区经济,增进民族团结、保持边疆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三是为以往每年鄂伦春族大专以上学生90人次左右核销学费达40万余元。《鄂伦春自治旗民族教育条例实施细则》实施后,2017年核销金额将会有大幅提高,另外每年还为鄂伦春族贫困居民发放一定救助补助资金。

  ——文化作品创作取得突破。近年来创作了舞蹈、歌曲等多个作品;译制完成电影《不的人》的鄂伦春语对白;编撰了《鄂伦春狩猎文物图集》等5本图文集。创作了《鄂伦春,我依恋的家园》、《祝福你哟鄂伦春》等歌曲,创作完成了《舞动兴安》、《英雄莫日根》等多部作品;纪录片《猎枪》拍摄完毕;发布了《鄂伦春族文学作品集》、《鄂伦春家族史》等文集。

  ——文艺活动广泛开展。每年6月18日举办“鄂伦春族篝火节”;成功举办了两届“文化伊萨仁”和三届“冰雪伊萨仁”等群众性系列文化活动;赴、银川等地参加了鄂伦春百年影像展及演出活动;为行政村综合文化活动室配发文化活动设备,近两年内下基层文化惠民演出170余场次。

  ——民族文化和传承工作初显成效。完成鄂伦春民族兽皮制品、桦树皮制品等制作的全过程;确定了第四批旗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为34名非遗传承人发放补助金10万元;中国民族博物馆人类学研究在鄂伦春民族博物馆挂牌;创作完成歌舞诗剧《山岭上的人——鄂伦春》,2016年在篝火节期间展演,并于10月份赴呼和浩特乌兰恰特大剧院汇报演出,得到一致好评;旗民族博物馆免费对外,全年接待观众4万余人次;成立了“鄂伦春民族音乐传承培训”,进一步和传承了鄂伦春民歌;承办了“呼伦贝尔市首届非遗木雕雕塑展”和全市非遗雕塑艺术研讨会;举办了“民族手工艺品交流展览会”,本着“走出去、引进来”的思,组织民族手工艺人赴澳门等地参加“民族手工艺品展”和自治区“妇女手工艺培训班”进行参观学习,同时还通过网络博客、QQ空间、网站等新方式推介鄂伦春工艺品,对民族手工艺品的传承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文化体制工作进展有序,成立鄂伦春民族博物馆理事会。

  ——体育工作健康发展。体育馆、全民健身馆及体育场全年免费对外,健身活动人次达到15万人次;承办了“谁是球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赛第一赛区决赛,共有来自、、、、辽宁五省区的20支队伍参赛,决出了全国第一赛区小学、中学、高中、大学4个组别的冠军;举办了全旗职工篮球赛、足球赛及农猎动会等活动;外出参加了全国业余射击射弩大赛及2015年蒙国际羽毛球赛等5项赛事,均取得优异成绩,尤其是包揽射弩男团、女团冠军及女子个人前三名等;2016年举办了全旗“民族团结进步杯”职工篮球赛、网球邀请赛、足球赛、乒羽等10余次体育赛事;外出参加了蒙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青少年射击锦标赛、呼伦贝尔市全民健身运动会社会健身技能展示大赛等10项赛事,均取得优异成绩。

  ——旅游节庆活动和宣传推介活动丰富多彩。举办了鄂伦春文化“伊萨仁”、冰雪“伊萨仁”和兴安杜鹃节等活动。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全方位开展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自治旗荣获“亚洲金旅 首批最富文化魅力旅游目的地”等称号。布苏里北疆军事文化旅游区、拓跋鲜卑历史文化园、达尔滨湖国家森林公园、鄂伦春自治旗民族博物馆荣登2016名片优秀文化旅游景区品牌榜;鄂伦春族篝火节、鄂伦春冰雪伊萨仁荣登2016名片优秀文化节庆品牌榜;多布库尔猎民村荣获国家农业部授予的“2016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特色民俗村称号。

  既和传承好珍贵的鄂伦春文化,又能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稳定,跟得上时代的发展,自治旗正努力实施并践行着。2017年,自治旗将继续做好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各项工作。一是突出发展民族教育。切实提高民族教育各学段办学水平。二是促进文化繁荣。完善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桦树皮、狍皮技艺传承展示馆、档案史志馆。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开展农村猎区、社区群众文化惠民演出。加强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编制鄂伦春民族生态文化区规划,编辑出版《鄂伦春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读物系列丛书》和《鄂伦春族民间故事》,推进歌舞诗剧《山岭上的人——鄂伦春》全国巡演,申报鄂伦春猎刀、狍角帽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三是推动全民健身。深入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扩大乡镇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行政村全民健身活动点、社区体育健身设施覆盖面。全面深化足球,完成全旗足球综合场馆和足球场地建设,举办各类足球赛事。重点发展射击、射弩等民族优势项目,备战自治区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丰富冬季体育项目,积极参与全市“迎冬运——快乐冰雪季”系列体育活动。四是全面落实民族政策。执行针对少数民族的计生、医疗、教育、就业、社保等民族政策,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33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倾斜,让各族群众都有获得感。少数民族地区立法权益,把民族工作纳入轨道,修订《鄂伦春自治旗旅游条例》,起草《鄂伦春自治旗鄂伦春族人口发展促进条例实施细则》,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五是加快猎区经济发展。通过生产技能培训、外出考察学习,转变发展观念,增强猎民自主发展能力。借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特色村寨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猎民股本投入,重点发展民俗展演、特色种养殖业、民族手工艺品制作和民俗家庭旅游等产业,壮大猎区产业规模,巩固“一村一品”产业格局。六是增强民族文化融合。大力各民族的优秀文化,尤其是传承鄂伦春民族文化,联合举办鄂伦春族社会发展与边疆和谐稳定高层论坛和鄂伦春民族文化交流活动,展示自治旗民族团结进步,让全国、全世界认识鄂伦春、了解鄂伦春,进一步增强鄂伦春的知名度与美誉度。七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做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六进”活动、座谈会、民族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广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深入,形成全旗共创共建的氛围。

  (一)鄂伦春民族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鄂伦春民族文化旅游产业由民族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而成,其品牌的构建是推动这一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申报民族文化生态区。近年来,自治旗努力将托扎敏乡打造成为鄂伦春民族文化生态区,在鄂伦春民族文化生态格局的基础上,建立鄂伦春民族文化生态区,以此鄂伦春民族文化结构的均衡性与合、民族文化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与延续性,并且能够得到有效传承。目前,自治旗正积极申报建设托扎敏鄂伦春民族文化生态区,最大限度地展现鄂伦春狩猎原生与狩猎文化,体现出“鄂伦春猎民原住地”的典型风貌,将托扎敏乡打造成为全世界最好的鄂伦春狩猎文化体验圣地。

  ——民俗旅游产品开发。鄂伦春民俗家庭户接待一直是旗旅游局努力开发的旅游产品,大杨树镇多布库尔猎民村是“五彩呼伦贝尔”精品线之一,是自治旗主打的鄂伦春民俗风情园,具有浓郁民族风情,同时也是转变鄂伦春猎民生产生活方式、为猎民创收增收的惠民举措。

  为了能让游客能更多、更深入的了解鄂伦春、体验鄂伦春民俗,自治旗除了充分发挥好鄂伦春民族博物馆的作用之外,今年计划在阿里河镇库图尔其广场附近建设原始的鄂伦春部落,包括柱、山神图腾柱、奥伦、神龛盒、马厩、风葬等多方面的展示区域和内容。在古里乡利用猎民村闲置的房屋发展鄂伦春民宿旅游产品,推动民族文化与旅游有效融合,开发丰富民族文化旅游产品。

  ——打造民俗节庆品牌。鄂伦春族篝火节是鄂伦春人最重要节庆活动。2014年鄂伦春族篝火节荣获“中国优秀民族节庆最具民族特色节庆”,自治旗通过举办鄂伦春族篝火节、旅游纪念品展销会、鄂伦春原生态歌手大赛、鄂伦春民族竞技等活动,丰富鄂伦春族篝火节内涵,着力打造民族旅游节庆品牌。今年将在篝火节期间组织鄂伦春服装服饰艺术节,和传承鄂伦春民族文化,为旅游增加亮点。2014年12月24日,成功举办了首届中国·鄂伦春冰雪伊萨仁,冰雪伊萨仁以民族文化与我旗冬季旅游资源充分结合,致力打造“旅游无冬天”,使“冷资源变成热效应”,破解了我旗冬季无旅游的瓶颈,进一步丰富和扩大了鄂伦春冬季旅游项目和规模,将鄂伦春冰雪伊萨仁打造出独具特色的冬季旅游品牌,迄今已经连续举办三届,规模逐步。2015、2016年成功举办了鄂伦春文化“伊萨仁”群众性文化活动,“伊萨仁”活动了我旗群众文化生活领域新的篇章,带动了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文化事业发展中来,丰富了全旗各族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通过文化产品加大宣传推介。近两年来,自治旗组织大型歌舞剧《勇敢的鄂伦春》赴、山西大同、河南洛阳、和首都等地演出,这为宣传鄂伦春,特别是宣传鄂伦春旅游资源提供一个难得的机会。旅游局积极配合开展旅游推介活动,介绍鄂伦春旗旅游资源、精品线,展示自治旗新奇特色山野产品和旅游纪念品,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真正做到了文化旅游的深度融合。

  下一步将按照自治旗旅游总体规划安排部署做好主打项目:鄂伦春风情镇、库图尔其广场、鄂伦春民族工艺街区、鄂伦春篝火节、鄂伦春博物馆、鄂伦春民族文化生态区、托扎敏狩猎体验、托扎敏猎民村、鄂伦春民族生活营地、莫格吉大山鄂伦春生活山林体验、多布库尔猎民村、四方山、德股乐民族工艺厂等。

  鄂伦春旗作为全世界唯一的鄂伦春民族自治旗,是鄂伦春族风情最浓郁的地区,鄂伦春风情是全旗最重要的吸引力之一,鄂伦春风情展示包括诸多方面,重点打造鄂伦春民俗旅游产品“一镇一区一村,一山一场一节”。

  一个首府风情镇——阿里河镇。作为全旗的行政首府,要体现出浓郁的鄂伦春风情,今后需要在城市整体风貌上更加凸显鄂伦春民族特征,以旅游引导城市建设的新模式,将其塑造正意义上的旅游新型城镇。

  一个民族文化生态区——托扎敏民族文化生态区。将托扎敏打造为鄂伦春民族文化生态区,在保持历史上形成的鄂伦春民族文化生态格局的基础上,建立鄂伦春民族文化生态区。以此鄂伦春民族文化结构的均衡性与合、民族文化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与延续性。

  一个猎民村——多布库尔猎民村。鄂伦春民俗风情园,供市民和外来游客日常休闲的具有浓郁民族风情的旅游区。

  一座神山——四方山。寄托旅游区,鄂伦春目中“与天交流的地方”。让人去这里进行“”旅游,在天眼旁让心灵与天进行交流,为自己为家人祈福。

  一个广场——库图尔其广场。休闲氛围的强化,配套美食小吃、商业零售、游憩设施,将广场成为居民举办夜间晚会的去处,展现鄂伦春风情的重要场所。

  一个节庆——鄂伦春篝火节。鄂伦春人最重要的节庆活动,每年的6月18日,鄂伦春篝火节的举办已经成为全旗形象塑造重要组成部分。

  (二)培育和发展鄂伦春特色文化产业。培育和发展鄂伦春特色文化产业,提高文化品位,对于壮大鄂伦春自治旗旗域经济、扩大鄂伦春特色文化的影响力、提升自治旗的知名度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也是加强文化大旗建设的必由之。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是鄂伦春民族文化发展的主要任务,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文化经济发展潜力,因此整合文化资源,打造文化品牌,加快自治旗文化产业开发大有可为。

  ——以优质品牌促进民族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结合壮大自治旗旅游业,打造出一些具有当地特色的、同时具有品牌信誉的文化产业精品,充分利用自治旗境内文化、民俗、历史、地质、军事等资源的潜在优势,推出一批富有地域和民族文化特色品味的旅游精品项目。集中打造拓跋鲜卑历史文化园项目,重点建设拓跋鲜卑历史博物馆、鄂伦春乌力楞等景点,推进国家5景区建设。引领民俗旅游发展,在交通较为便利的猎民村建设鄂伦春民族风情园,展示鄂伦春民族的生产、生活、民俗、语言、教等特色。请鄂伦春老艺人制作桦皮、兽皮等民族工艺品、民族服饰和民族用具等,作为旅游产品。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与驻在大企业、大兴安岭地区联手发展旅游事业,市场化运作兴安杜鹃观赏节和鄂伦春族篝火节,促进文化开发与旅游开发相结合。结合加格达奇——旅游航线开通和漠极光观赏节,努力把到大兴安岭观光的游客吸引到鄂伦春来。充分展示布苏里北疆军事文化优势,把布苏里旅游度假山庄建设成为集国防教育、休闲度假、商务会议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景区。嘎仙洞森林公园、相思谷、兴安森林公园、达尔滨湖国家森林公园等旗内著名旅游景区,都要在文化旅游上有准确的定位,要提倡各有千秋,体现出其鲜明的历史、民族、生态、科研、地质的文化特点,用文化包装提升景区的人文品位。要编制好《鄂伦春民族生态文化区规划》,和开发丰富的民族文化和自然遗产资源,充分发挥鄂伦春民族文化优势和自然优势,从而形成产业优势。

  ——注重文化产业技术开发与人才培养。21世纪最重要的是人才,引领21世纪发展的是技术。因此,即使是文化产业这种偏向于人文化的产业,依旧需要技术与人才的参与。文化产业核心竞争的提升,关键要素是人。自治旗不仅要培养大批精通民族音乐、舞蹈、手工艺品制作等技艺的专业和业余文化人员,更要注重培养相应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必须尽快建立起一套“快出人才,出才”的机制,对于在民族文化产业研发上有所成就的人才要给予扶持和励,对做出贡献的民族文化产业人才也要大力扶持,这样才能够促进自治旗文化产业的勃蓬发展。有了技术和人才的,自治旗文化产业的发展就首先有了新鲜的活力,有了发展的基础和动力。

  ——制定政策引导文化产业发展。要加快自治旗文化产业发展,就必须进一步改进与优化民族地区文化产业政策管理机制,就必须有一套能够引导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科学合理的文化产业政策,通过政策的引导,努力发展文化产业。要重视政策的引导性,把握好发展方向,稳定大局,以科学合理的政策引导文化产业的调整。目前,我旗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规模小,效益低,竞争力差,没有科学的产业政策扶持和指导很难与发达地区文化企业竞争,只有制定了合理的政策,才能真正促进我旗民族文化产业的进步。

  ——加大对文化产业投入。加大财政扶持的力度,对符合国家的企事业单位进行税率上的优惠和减免,和支持正在初期发展中的文化产业,使其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喘息的时间与空间,有益于产业的发展壮大。要完善民族地区文化产业政策体制,设立由多部门参加的文化产业发展和产业政策制定的协调机构,参与文化产业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要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解决自治旗文化产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

  鄂伦春自治旗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在上级非遗中心精心指导和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下,按照旗委、旗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按照“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指导方针,逐步健全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促进鄂伦春文化建设,推动和谐社会发展。

  (一)开展非遗普查,建立项目名录体系。我旗从2008年开始普查民族民间“非遗”文化资源,在明确了普查工作的目标、范围、要求和步骤后,按照“不漏项目、不漏线索”的要求,在全旗十个乡镇,深入猎民村屯、田间地头,开展全面调查。完成了图文编辑、文字整理、声像合成、光盘绘制等工作,共搜集民歌、民间故事等线多小时,录音100余小时。建立了数据档案,基本完成了普查工作任务。

  2009年以来,我们积极做好各级名录的申报,经过陆续的文本整理制作和有关影像拍摄等筹备工作,完成了众多名录文本。旗人民分三批公布了19个非遗名录,《鄂伦春赞达仁》、《鄂伦春兽皮制作技艺》、《鄂伦春桦皮制作技艺》等3个项目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鄂伦春赞达仁》、《鄂伦春兽皮制作技艺》、《鄂伦春桦皮制作技艺》《鄂伦春斗熊舞》、《鄂伦春篝火节》、《斜仁柱搭建技艺》、《鄂伦春剪纸》7个项目被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同时,《斗熊舞》被列为传统表演精品项目。额尔登掛、满古梅、燕楚林、孟金红、阿吉伦等5人被评委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9人被命名为呼伦贝尔市级非遗传承人,36人被命名为自治旗级非遗传承人。

  2015年文化馆对鄂伦春旗非物质文化遗产18个项目的制作过程进行了拍摄,建立了鄂伦春族非遗数据库,拍摄数据量达2000G,整理文字资料8万字,照片2万余幅。

  (二)加强重点濒危项目建设。我旗对于鄂伦春族濒危项目进行重点,积极向市、区级及国家申报项目。2015年底鄂伦春族桦皮技艺、狍皮制作技艺传习展示馆已成功列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库,并与2016年4月正式批复,拟于2016年动工建设2017年投入使用,非遗馆项目建设占地4000平方米,使用面积2000平方米,包括展示馆、传习展厅、临展大厅、数据库及非遗教室等。项目建成后将极大的提升鄂伦春族濒危的桦皮、狍皮制作技艺的抢救、传承及,提高鄂伦春非遗影响力及知名度,加快濒危非遗重点项目的传承人队伍建设。

  (三)非遗项目专项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我旗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投入,每年按比例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同时,通过政策引导等措施,鼓励企业和社会团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进行资助,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社会化运作。

  2015年起我旗将非遗传承人传承补助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拨付10万元用于鄂伦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人的传承补助。

  2015年投入50万元用于开展鄂伦春“文化伊萨仁”活动的鄂伦春民俗演出、展览、鄂伦春族民俗比赛及相关宣传活动。

  (四)开展传承活动,合理使用专项资金。2015年起我旗将非遗传承人传承补助列入财政预算,今年开始列入鄂伦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人将领到不同等级的传承补助。让传承人切实感受到党和及社会的关怀,激发传承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2015年6月18日第二十七届鄂伦春族篝火节期间,举办了首届鄂伦春民族非遗传承人传承补助发放仪式,共有36位各类非遗项目的传承人得到了传承补助。

  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费全年拨付3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非遗藏品、非遗网站制作、非遗数据库建设、非遗项目拍摄及非遗丛书印刷等,建设非遗工作室、拍摄设备投入、非遗教室大屏幕投影等;2015自治区非遗十年的非遗演出服装、道具及活动经费支出等项目。

  (五)开展非遗展示,民俗文化精髓。我旗将民俗文化和旅游产业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民俗文化展示活动。连续举办了二十七届鄂伦春族篝火节,进一步展示鄂伦春民俗文化风情;举办了首届鄂伦春文化伊萨仁,鄂伦春文化得到进一步;举办了六届鄂伦春“春晚”等活动。《斗熊舞》、《鄂伦春民俗》、《鄂伦春服饰》等节目成为鄂伦春文化精品节目;几年来,不仅对非遗进行整理,还编辑出版《鄂伦春服饰》、《鄂伦春剪纸》、《鄂伦春民歌》、《金色森林》、《金色岁月》、《鄂伦春民间故事集成》、《鄂伦春语释义》、《猎民生活日记》、《鲜卑山天籁》、《我是鄂伦春》(动画片)、《鄂伦春人》、《鄂伦春人物志》等鄂伦春非物质文化遗产书籍及影视等出版物。通过展示,了民俗文化的精髓,宣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提高了群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六)开展宣传活动,“文化遗产”新气象。我旗每两年举办一次的“鄂伦春文化艺术节”宣传活动。目前已举办两届。拍摄制作的《告别的年代》、《我是鄂伦春—鄂伦春语动画教学》、《鄂伦春回忆》、《鄂伦春人》、《鄂伦春非遗》(制作中)等一批电视专题宣传片、纪录片、动画片在连续。2015年1月起策划大型文化艺术节“鄂伦春文化伊萨仁”,并与6月17日开幕,期间,举办民歌大赛、工艺师大赛、鄂伦春语大赛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图片展,开展传统节目展演、民族广场舞等系列民俗活动。并多次组织项目参加省、市级非遗展和民俗文化活动。通过展示,全社会参与文化遗产氛围日渐浓厚。2015年9月文化馆组织人员参加“第10个草原文化遗产日暨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鄂伦春自治旗鄂伦春族作为三少民族之一,在此次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中,展示了鄂伦春族桦皮制作技艺、狍皮制作技艺、两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14位民俗演员为现场来宾表演了传统表演精品项目《斗熊舞》,并携带传承人所制作的18件狍皮制品及40余件桦树皮制品参加展览、更形象的展示出了鄂伦春族人以前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心灵手巧的鄂伦春族人的勤劳智慧与勇敢。

  传承和发展物质文化遗产的关键所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习所是传授技艺和开展项目创作、研究、展示等活动的重要场所和载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根据《鄂伦春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条例》有关,2015年3月旗文化馆经研究决定,成立鄂伦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作室。使鄂伦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有相对、固定的传习场所,用于制作、展示作品,传承技艺,并对外免费;并自觉开展各种形式的传承活动,每年培养一定数量的传承人;积极参加文化部门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履行宣传、义务。 非遗工作室是集传承授徒、传统工艺制作及演示、非遗项目拍摄、产品展示、传承人作品售卖为一体的综合场所。

  (七)加强传统技艺培训,加大非遗宣传与交流。我旗加强濒危非遗项目及传承人的,建立非遗传承人制度,落实项目补助经费。2009年评选出鄂伦春自治旗首批10名优秀鄂伦春工艺大师,现有额尔登挂等5位民间艺人被区文化厅确定为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传承人,葛淑梅等36名民间艺人被旗确定为非遗代表项目传承人。在中、小学建立了“桦皮制作”传承,并开展了“桦皮”工艺进校园活动,推进传承人传承活动,通过传承教学活动,培养一批新的传承人。同时,文化馆成立鄂伦春民俗演出队,使各类民俗文化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发展壮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队伍。

  全面摸清鄂伦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家底,科学合理地制订和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与文化发展纲要相配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规划,逐步形成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色的机制,构建较为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传承、宣传展示、产业运作等体系,使我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抢救和有效传承。具体目标如下:

  1、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体系。运用科学手段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库和电子数据库。建立旗、乡镇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积极做好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工作,加强传统文化特色鲜明、群众广泛参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效利用途径的研究力度,编辑出版鄂伦春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资料丛书及科研专著。继续开展优秀民间文艺家评选和传承、民俗文化村居的命名工作。

  2、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系。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扶持力度。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代表性传承人,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励、资助扶持等方式予以鼓励,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继承人的培养力度,支持其开展带徒授艺等传习活动,确保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健全和完善传承,并把我旗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中小学教育内容,编入特色教材,让青少年从小就了解鄂伦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内容。

  3、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收藏馆,将我旗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网络服务内容,供群众查询。开展“文化遗产日”活动,向宣传《非遗法》,加强全民的非遗意识。出版非遗项目专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联姻,扩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途径,增强民俗旅游的吸引力。在广场文化活动、社区文化活动、农村文化活动中,积极推广群众喜爱的仍在民间流传的健康民俗活动。广泛开展文化交流,积极组织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参加国家、省、市的演出和办展,加强文化交流和对外宣传,增进我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

  4、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运作体系。加快传统特色手工技艺的开发,做大做强“非遗”生产性项目,发展传统工艺美术和传统产品加工产业。加强传统表演艺术和传统民俗活动的开发,提升“鄂伦春篝火节”等非遗活动,打造新的文化旅游品牌,形成合理的资源开发利用机制,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有序进行。

  1、组织保障。建立协调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导组织,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主体,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责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为工作提供指导保障。我旗自2009年起草《鄂伦春自治旗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条例》,明确了继承和鄂伦春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目标。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基本原则,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制度,明确了建立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程序规范和要求。目前《条例》经过自治区专家及自治旗专业人员的多次修改,已经基本完善已报自治区审批。

  2、机制保障。协同发改委等部门尽快编制出详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规划,将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探索和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机制。要加大宣传力度,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站要积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和展示,充分利用电视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宣传展示,营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扩宽监督和参与途径,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决策的科学化、化。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要在生产中传承,在传承中守护,对于已经失去传承价值的必要时也作出记忆性。非物质文化遗产要避免出现“重申报轻”、“重普查轻传承”的倾向和现象,普查的目的不仅在于收集保存,更重要的在于如何利用和传承,否则普查资源仍然会枯死和,也就失去了普查的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文化工作面临的又一个新的机遇和挑战,至少可以通过非遗普查改变乡村文化资源贫乏的状况,为老面孔、旧节目的城乡文艺舞台带来新气象。因此,要珍惜,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加大投入扶持力度,要以构筑非遗、利用和管理新平台为基础,以非遗演出展示活动为主要载体,以广大群众受惠为目的。

  推荐:

  

相关阅读
  • 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