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发布时间:2019-5-15 15:31:28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登记机关、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人数由7人增加至8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巨潮资讯网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登记机关、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目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人数为7人。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保险)提交的《关于推荐董事人选的函》(以下简称《推荐函》)。(截止2019年4月30日,华夏保险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069,000 股,占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有权向本公司提出议案。)该《推荐函》推荐李先锋先生增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董事候选人,并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提名李先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新增董事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中董事的人数也未少于三分之一。

  截至本公告日,李先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先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本次提名的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公司董事已发推背图全文表相关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意见》。公司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将李先锋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李先锋,男,1983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李先锋先生2008年7月至2010年1月,任职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管;2010年1月至2011年4月,任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2011年4月至2014年9月,任新时代信托信托四部业务经理;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任新时代信托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任民信金控中国事业部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18年11月, 任新时代信托机构业务部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先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先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李先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和通报,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先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拟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4月17日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9〕10号),对《上市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根据《上市公司章程》(2019年修订)的有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制作《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此外,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

  上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会议召开的、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9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3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3日(星期四),截至2019年5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第1项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第2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15年修订)》的要求,对于上述第1项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等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包括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等,下同)股东的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封上须注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或传线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恕不接受电线。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本通知之附件一。

  (3)注意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如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除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2016年4月修订)》的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即受托人)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特别说明: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3。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会议上应当依法回避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5月1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立璋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9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发出表决票7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收回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经持股3%以上的公司股东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和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先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文章来源于850游戏博贝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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