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3号)要求,现就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不实行限额申报,由各有关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根据要求组织集中申报。
一般项目自2018年1月23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各有关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应于2018年3月11日前完成对本校所申报项目的在线日前报送纸质材料。请各高校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并按时将纸质材料报送省教育厅高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各申报单位需报送以下材料:1.在线打印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1份并加盖学校公章。2.《申请评审书》纸质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并加盖学校公章。要求《申请评审书》的编排顺序须与《申报一览表》的打印顺序一致。3.本单位计划内财务拨款账户请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进行核对,如拨款账户信息有变更,请务必及时在平台系统内修改。
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对上述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省教育厅将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如发现有违规申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并记入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停止个人相关项目3年申报资格。
其他未尽事项,按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