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超售不违法?诉讼中乘客都胜诉 赔偿最多涨6倍

※发布时间:2018-12-28 3:33:58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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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联航超售机票事件引发热议。首先,依据现在的资料看,该事件与机票超售无关,是美联航员工“”。

  相比那位乘客,我们生活中更多遇见的,还是机票超售后各种“登机不能”:不能乘坐原定航班,即便机票超售也不提前给旅客通知

  于是周到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机票超售”进行检索,发现了8个相关案例。在这些案例中,法院大多承认“法律上对超售行为未予明令”,但判决全是乘客胜诉(除去上诉的案例),且都支持一定程度的赔偿,其理据与结果可以让我们在机票超售时有更好的方法。

  说是8个案例,其实只涉及3个事件。2014年,黄先生和其妻子王女士买了东航由上海飞罗马的机票,结果由于超售导致其推迟1天起飞,东航提出赔偿2500元的损失。黄先生与其妻子分别提起诉讼,并上诉。于是,此事就造成了“中国裁判文书网”的4个案例。

  在这个案例中(黄先生提起诉讼的),法院还是确认了东航应给予黄先生2500元赔偿,主要原因就是东航公司存在未尽告知义务的行为,客观上已造成黄延误一天旅程而产生相关利益损失,并驳回了“东航公司辩称《蒙特利尔公约》不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意见”。

  先科普一下,缔约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反诚信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2013年,曹刚川出事了张先生等25位乘客购买了祥鹏航空由三亚飞往昆明的机票,结果因为超售25人都无法登机。张先生后来根据航空公司的方案,先坐火车去海口,然后搭乘飞机飞昆明,结果比原定时间延迟约12小时才到达。于是,有相同经历的张先生、祁女士、李先生据此提起诉讼,这一个事件就造成了“中国裁判文书网”的3个案例。

  出现的这段话只是一个,法院并没有认定航空公司存在缔约责任,但这却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思:究竟超售多少才算缔约责任,期待之后的勇敢消费者给我们一个答案。

  这个就是上述黄先生的妻子王女士起诉的东航的案例,黄先生的案子中也出现了同样的判决词。最终,除了认可2500元赔偿,法院同时也支持王女士因为行程延误而遭受的各种直接损失869元,这个损失也应由东航赔偿。

  2016年,季先生买了一航由上海飞武汉的机票,结果因超售无法登机。交涉后,东航向季先生出具东航电子客票非自愿退票证明、弃乘补偿及放弃追诉申明,表示愿意全额退还机票款并补偿原告100元。季先生未签署声明,直接另买了机票,之后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机票款需赔偿,同时再赔偿700元,比当初东航主张的增加了6倍。

  本文由来源于财鼎国际(www.hengpunai.cn)